2024年6月27日晚上,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李锦绣研究员应邀于澳门永利5335cc中报告厅作了题为“银铤、银饼与唐代财政”的学术讲座。讲座由澳门永利5335cc暨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魏斌教授主持,澳门永利5335cc吕博教授、朱海副教授、黄楼副教授、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古丽巍副教授、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陈文龙副教授等数十人到场聆听。
李锦绣研究员长期致力于唐代财政史、制度史及中外关系史的研究,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学术声誉。李研究员首先回顾了唐代银铤、银饼的学术史,指出新出土的银铤、银饼是唐代财政史研究取得突破的重要媒介。并以通州税口银与桂州阳朔县银铤为例,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唐前期银铤与租庸调制挂钩,阳朔县银铤表明天宝年间岭南户税已具有分两限征收的特征。税商银与安史之乱爆发之初,杨国忠度僧道纳金铤等可以充实唐代财政史的相关内容。
李锦绣研究员随后又讨论了西南地区使用银饼、银铤的情况。她以陵州井课银饼为个案,通过银饼上“陵州井课”等铭文以及唐代盐井监的废立时间,考证此饼铸于开元天宝年间,银饼表面的碎银块可能是灶户纳盐课的痕迹。又结合剑南的政治军事形势,指出开元时剑南节度使可自行支配部分盐利,使得开元二十五年《屯田格》中朝廷所得井课大量减少。井课银饼是开元令、格等实施的实物证明。当地盐课纳银,与吐蕃银的流入和蜀地与西南夷及吐蕃的交往、贸易等息息相关。
接着,李锦绣研究员又以岭南减判银铤、“撙节送上都”银铤为中心,对唐后期减判、撙节两种理财手段进行讨论。认为减判银铤记录了建中年间岭南观察使和判官课料钱减少的情况,这是属于留州、送使的军资部分。她以元琇判度支的撙节支用为线索,指出该银铤正是德宗为应付庞大军费而向地方索取财赋的实证,体现了两税法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、政治关系。银铤不由元琇直接进献给皇帝,表明至迟到建中四年,朝廷仍力图维持原有财政体系,德宗没有公开接纳藩镇进奉。
讲座的最后,李锦绣研究员又从中外关系角度,详细介绍了岭南所出波斯胡伊娑郝银铤。她详细梳理了唐代处理波斯商人遗产的制度化过程。通过银铤是由波斯商人所携带银币铸造这一细节,剖析当时海陆货币体系的不同:陆上丝绸之路的萨珊银币进入银币贸易圈,充当一般等价物,故而保存完整;海上丝绸之路流入的银币则进入白银贸易圈,多被融成银饼、银铤等形状,不见真身。这反映了南北朝隋唐时期西域、东南沿海的地区性经济差异。
讲座结束后,魏斌老师进行了总结发言,高度赞扬李锦绣研究员为唐代财政史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。在场师生也积极提问请教,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落下帷幕。
(柴浚皓 供稿)